| 一 覺悟下的犧牲, 覺悟地提供了犧牲, 唉,這是多麼難能! 他們誠實的接受, 使這不用酬報的犧牲, 轉得有多大的光榮! 二 弱者的哀求, 所得到的賞賜, 只是橫逆、摧殘、壓迫, 弱者的勞力, 所得到的報酬, 就是嘲笑、謫罵、詰責。 三 使我們汗有所流, 使我們血有處滴, 這就是──強者們! 慈善同情的發露, 憐憫惠賜的恩澤! 四 哭聲與眼淚,比不得 激動的空氣、瀉澗的流泉, 究竟亦終於無用。 風亦會靜、泉亦會乾, 雖說最后的生命, 算來亦不值錢。 五 可是覺悟的犧牲, 本無須什麼報酬, 失掉了不值錢的生命, 還有什麼憂愁? 六 因為不值錢的東西, 所以能堅決地拋去, 有如不堪駛的廢舫, 只當做射擊的標誌。 七 我們只是一塊行屍, 肥肥膩膩,留待與 虎狼鷹犬充飢! 八 唉,這覺悟的犧牲! 多麼難能、多麼光榮! 我聽到了這回消息, 忽充滿了滿腹的憤怒不平, 無奈慘痛橫逆的環境, 可不許盡情地痛哭一聲, 只背著那眼睜睜的人們, 把我無男性眼淚偷滴! 九 唉,覺悟的犧牲! 覺悟地提供了犧牲, 我的弱者的鬥士們, 這是多麼難能! 這是多麼光榮! |
作於一九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
原載於「台灣民報」八十四號
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
註一:二林事件──彰化北斗郡下的二林等四庄的蔗農,一向受林本源製糖會社的壓搾剝削。一九二五年元旦,二林舉行蔗農大會,並於同年六月二十八日成立二林蔗農組合,參加蔗農四百餘人。李應章、劉崧甫、詹奕候等當選為理事。於同年十月對林本源製糖會社開始交涉,要求:甘蔗收刈前公佈收購價格,肥料任由蔗農自由購用,會社與蔗農協定甘蔗收購價格,甘蔗過磅應會同蔗農代表....等五項。會社態度蠻橫。十月二十一日派出所巡查帶數名苦力刈取甘蔗,被蔗農組合員阻止,理由是會社尚未發表收購價格以前拒絕採收。十月二十二日遠藤巡官率警官、特務、會社員、苦力大批人馬來強行刈取,並揮刀揚威,引起衝突。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二時北斗郡召集警察百餘人,星夜馳赴二林、沙山兩庄,檢舉涉嫌者及蔗農組合幹部,計八、九十名,虐待凌辱非刑毒打。被送公判者三十九人。被判者最高懲役一年,最低者四個月。組合領導人李應章被判懲役八個月。第一審中山檢察官的論告,說是匪徒(抗日義軍)平定後第一大事件。請參閱《台灣民族運動史》,葉榮鐘等著,自立晚報叢書編輯委員會,一九七一年九月初版。